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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报名时间

我省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12:00,其中高级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2月2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2月28日12:00;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流程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4)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5)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6)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③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由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3.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6日至5月17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上年申请延考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报名,但无需缴费。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1.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 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2.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t.cn/),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件执行。

③属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⑤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上一年度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审核工作截至2023年2月28日15:00结束。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当年切勿注销账号。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5.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6日至5月13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6月30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九、资格审核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财政厅。在此期间,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十、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因初级资格证书须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3年度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十一、其他事项

(一)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意识。

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应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我市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肃考试纪律,持续推进会计诚信建设。

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应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

来源:http://czj.huaian.gov.cn/xwdt/tzgg/content/16725024/1673400819445ONc39qn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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