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3.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但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5.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7.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80%后,甲不得解除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9.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10.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到期不再给付利息。(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首饰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丙为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担保授权。
合同生效后,甲依约将首饰运送至乙所在地,但是乙认为首饰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退货。由于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标的物质量要求,于是甲与乙协商,建议乙改变该批首饰的用途,同时向乙承诺适当降低首饰的售价。乙同意甲的建议,但要求再延期1个月付款,甲同意了乙的要求。
1个月到期后,乙企业以资金流转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债务,于是甲要求担保人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以不知道该合同变更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甲于是诉至人民法院。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是否有担保的资格?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具有担保资格。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本题中,丙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因此可以提供保证。
(2)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标的物质量的履行规则?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在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丙以不知道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以不知道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做法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