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丽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丽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ljszrsc@163.com。投交时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格式或图片形式(JPG、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1M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如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6.20240208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9月14日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j-edu.cn/)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9月14日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20日9:00-17:00到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务管理中心210现场领取准考证。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每个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1日9:00—11:00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9月30日前,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j-edu.cn/)公告信息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话:0888-3196075)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30日前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j-edu.cn/)公告信息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lj-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4),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88-3196075;
(二)监督电话:0888-3196016;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l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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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4.2 教育部公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5日
原标题:2024年丽江师范学院(原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60148&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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