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五级(初级工)。
二、鉴定计划
历史遗留考生:共500人,其中初级500人。
三、鉴定对象
此次鉴定历史遗留考生。2019年已参加理论鉴定,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技能实操考试人员。
四、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五、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考生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按黑龙江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公告要求,直接携带身份证按照考试安排到鉴定站进行技能鉴定。具体鉴定时间通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鉴定方式
历史遗留考生鉴定方式主要是技能操作考核。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六、鉴定收费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约成功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333号,黑龙江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人:郭建华
联系电话:0451-86383318
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8日
来源:https://xfhyjd.119.gov.cn/#/detail/tzgg/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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