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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390人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0名,其中: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岗位9名;2.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6名;3.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在4月20日9:00报名前可能作细微调整,以2022年4月20日9:00的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符合招聘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2. 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为准。30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1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日(含4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普洱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4月1日前迁入各县(区)的,视为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普洱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可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普洱市户籍地岗位或所在服务县(区)符合条件的岗位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可根据报名岗位情况选择填写普洱市户籍地或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2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2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定向招聘

普洱市2022年定向招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 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9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7年(限服务期为三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人员。

2.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① 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②经普洱市各县(区)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③批准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3.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共享岗位的对象:符合招考条件的2020年1月以来退役的户籍为招考岗位所在县(区)的退役士兵。

4.此次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对象:经驻普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未就业指2022年4月1日之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2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注册成功后,请各位报考人员记住自己的用户名、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报名、分数查询等环节使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24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25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至26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21日10:30。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岗位设置专业要求后写明“及相同相近专业”要求的),报考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如实填写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所学主要课程,提交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36小时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报名资格初审由普洱市负责,其中: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信守诚信原则,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相关信息,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2、3、4)执行。报考人员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

①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②报考者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可以询问招聘单位予以了解,随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并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提交人工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核合格考生即可报名。

③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 “及” “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④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⑤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特别提醒:

1.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切忌最后一天扎堆报名,以免对自身报名造成影响。

2.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按要求如实填报,确保信息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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