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各省份反映考生相关意见进行统一研究,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考生统一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申请报考地点调转或退费问题。
那么,之前在本省市已经完成退费申请的考生,应该怎么样呢?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以及各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此前已公布的有关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全部停止执行,我省已完成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的考生按上述规定重新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退费申请。
江西省财政厅公布的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跨省市调转或退费通知中,“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退费申请功能即行停止,已经办理的退费申请作废。
根据《河北2022年初级会计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安排》,河北省此前已公布的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全部停止执行。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已完成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的考生,须按财政部通知规定,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办理调转或者重新提出退费申请。
广西公布的相关通知中,也说明了前期已在广西考区申请退费的考生,必须到“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重新提交申请。
所以,已经申请退费的考生,不要忘记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重新申请一遍哦!
申请时间:2022年7月5日6:00至11日17:00
申请流程: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使用调转/退费功能,选择拟报考地点并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1.由于各地考试机位资源有限,为确保考试能够正常组织,如考生人数达到当地上限,则无法调转至该地区,请考生就近选择其他地区申请调转。
2.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请确认后提交。
3.考生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申请后,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
4.考生一经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请确认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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