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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十二五”医改规划方案公布 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基本药物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

  规划指出,要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同时,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规划提出,20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此外,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建立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系统。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城镇居民医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一方面,要重点完善对重特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的保障机制。要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着力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要着重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以及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的保障机制,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方式减轻群众大病负担;通过多渠道筹资建立救助基金,解决负担能力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从而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病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将医疗费用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引导合理就医。

  2015年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

  这位负责人称,“十二五”时期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是要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综合性手段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二是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同时,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为导向,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在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方面,医改规划提出,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0%左右。这位负责人称,为实现这一目标,将进一步加大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的力度。

  一是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要落实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社会资本优先的原则,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二是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要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等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

  三是坚持扶优扶强。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发展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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