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告知工作,确保今年我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到位,省社会保险局从201110月起多次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云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邀请省财政厅、省邮政公司及厅信息中心等单位商讨了专项资金保证、邮寄服务及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201111月,省社保局结合本省实际,一方面抓紧做好省本级参保企业参保人的权益告知工作,另一方面将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7号)、《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34号)转发给各州市,要求各州市认真贯彻落实。
保证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全面记录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省社保局对所有相关数据进行了复核,并与参保的各单位一起对部分名址不完整的参保人员名址库进行了核对,以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能安全、准确地寄送到参保人员手中。在与省邮政公司的合作中,省社保局与省邮政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附保密协议书、投递方案及应急预案。201268日,省社保局与省邮政公司共同召开至县一级的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及邮政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社保记录单的寄递工作。
为了方便参保人收到权益记录单后对权益记录单的疑问进行解答,省社保局拟定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问答”,下发各业务处室并送“12333”备案。
  目前,省社保局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推进顺利, 6月下旬开始,在省本级参保的参保人将会陆续收到本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