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中级:经济法60分、中级会计实务60分、财务管理60分。
初级:经济法基础60分、初级会计实务60分。
二、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
中级:经济法51分、中级会计实务51分、财务管理51分。
初级:经济法基础51分、初级会计实务51分。
三、单科成绩合格者请在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到自治区直属和各地报名点领取单科成绩合格单。
四、全科成绩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