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胁迫的构成要件(《民通意见》第69条)。
①故意(双重故意!)预告实施危害;
②对方因此陷人恐惧(胁迫与恐惧具有因果关系);
③对方因恐惧作出意思表示(恐惧与意思表示的作出具有因果关系);
④胁迫具有不正当性(目的不正当、手段不正当、目的与手段结合的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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