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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贵州桐梓县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国家和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桐梓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在桐梓县的中国公民,符合办理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其中10月1日—8日除外)

  (一)申报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再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并选择现场确认点“桐梓县教育局”,根据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前,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三)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

  (一)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3日(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桐梓县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也可以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将网上申报成功后未能验证通过的材料复印件、户籍地或居住地材料复印件、体检表原件、近期免冠半身正面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到桐梓县政务大厅。

  收件地址:桐梓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邮编:563200

  (三)申请人员的体检。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申报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2020年下半年网上报名开始后在桐梓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做到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体检表。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体检。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五、公示及认定阶段

  (一)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认定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二)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11月6日后在“遵义教育局.政务”—“通知公告”发布 “2020年下半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

  提示: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查看遵义教育网相关公告,根据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和现场确认。

  获得认定者于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到桐梓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

  点击下载>>>

  附件1: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体检表.docx

  桐梓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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