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9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扣除限额1: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 60%=140×60%=84(万元)
扣除限额2:销售(营业)收入的 0.5%=8800×0.5%=4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 44 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一般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75% 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75%=210(万元)。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 =8800×15%=1320 (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700+140=84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00-700÷7%×6%=100(万元)。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1)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 10 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2)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 =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 50 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
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1)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 (万元),实际支出额为 105 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5-70=35(万元);
(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 × 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 10 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8%=40 (万元),实际支出额为 20 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7. 计算甲企业 2019 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甲企业 2019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845 (会计利润 )+96 (业务招待费调增额)-210(三新研发费用调减额 )+100 (财务费用调增额 )+35 (职工福利费调增额 )=8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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