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告报名 报考指南 综合辅导 模拟试题 准考证.动态 成绩-证书

2014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讲义: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一、概念和结构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静态的时点报表)
  我国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左方列示资产,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消的条件和要求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消。
  ●以下列举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消的情形:
  (1)将几项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例如将浮动利率长期债券与收取浮动利息、支付固定利息的互换组合在一起,模仿或“合成”为一项固定利率长期债券。这种组合内的各单项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消。
  (2)作为某金融负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担保的金融负债抵消。
  (3)企业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多项金融工具交易,同时签订“总抵消协议”。根据该协议,一旦某单项金融工具交易发生违约或解约,企业可以将所有金融工具交易以单一净额进行结算,以减少交易对手可能无法履约造成损失的风险。如果只是存在这种总抵消协议,而交易对手尚没有违约或解约,则不能说明企业已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消的条件。
  (4)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注:资产项目),不能与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注:负债项目)抵消。
  (5)金融工具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具有同样的基础风险(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不能相互抵消;
  (6)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例如偿债基金安排,不能将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相互抵消;
  (7)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事项而承担的义务,预期可根据保险合同向第三方索赔而得以补偿,不能相互抵消。
  3.期末余额的填列方法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交易性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
有些项目应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根据有关科目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长期借款、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根据有关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开发支出—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预收款项—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之和填列;应付账款—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之和填列;未分配利润—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其他—如资产负债表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项目的计算填列

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

存货—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其他—如“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目等。
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相应“坏账准备”的金额填列
预付款项—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相应“坏账准备”的金额填列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5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网友评论
 
工作时间:9:00-18:00 学历提升: 0871-65385921 职业培训: 133 1252 4700
工作时间:9:00-18:00
学历提升: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职业培训: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校课程:   点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