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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理财规划师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知识:婚姻

 婚姻

  (一)婚姻的成立及法律效果概述

  (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另有,实质要件,包括必备条件与禁止条件:

  1、结婚必备的条件规定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22,女20,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居民可20、18)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禁止的条件规定

  (1)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①直系血亲: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②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间接血亲,是除直系血亲外,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同自己上溯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两代。包括同源父母,同源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分相同以及不同的亲属。

  (2)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①指定传染病

  ②精神疾病

  ③严重遗传性疾病

  夫妻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

  ①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②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③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④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⑤夫妻住所选定权

  ⑥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⑦计划生育义务

  (2)夫妻财产关系

  三部分组成。详述夫妻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二)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

  教材案例,夫妻共同债务偿还时,子女的义务的第二位的。

  (三)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

  (四)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对于共同财产,需分割一半。例如甲个人财产10万,共同财产30万,甲遗产为多少?25万。

  (五)婚姻关系特殊形态的理解及财产的处理

  婚姻成立的依据是结婚登记。即使尚未领到证件也算。

  1、事实婚姻

  符合结婚的一切条件,但未办理登记。

  2、非法同居关系

  有配偶。或者即使无配偶,但不符合结婚条件,比如未到法定年龄,是禁止的血亲或患某种疾病等。

  3、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补办产生合法婚姻效力。

  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解除。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算共同财产,继承、受赠的财产算个人财产。

  (六)两类特殊情况的理解和处理

  1、无效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即使举行婚礼也不行。

  2、可撤销婚姻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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